January 02, 2008

恭喜酷愛 創作何價?

張敬軒大熱作品〈酷愛〉於元旦夜舉行的「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禮」上,獲得至尊歌曲大獎兼「我最喜愛的歌曲大獎」。從公仔箱聽到這個消息後,真的興奮得難以入睡,事關我的最佳摯友周炳正是此曲的創作人。早在我們一起唸小學時,已知道他音樂天份無限,後來一起夾band,演話劇,還有中五會考那年我們開始以作曲解悶,都深信兄弟非池中物。

在超級豐盛的2007年,我們合作過幾首歌,不得不提另一位好拍檔蔡志的參與;年頭我們先為好友尹佬婚禮創作〈幸福時份〉一曲,及後二人再為阿五文化節的主題曲〈飛得起〉及動感合唱演出的〈命運舞會〉編曲,還有小弟結婚當天送給太太的〈愛你多於我自己〉呢!一直以來,我們總是合作無間,不過自己最熟悉的始終是舞台、文字和錄像,對音樂的掌握非常有限,難得是兄弟們每次都全力支持。二十年前,我們只得十歲,已經是如此惺惺相惜。

每次知道兩位兄弟的作品能夠收錄在唱片中最很感動,很期待,能夠派台熱播就更加振奮吧!今次周炳繼創作陳奕迅的〈葡萄成熟時〉後,憑〈酷愛〉一曲再次獲得注視,作為「小樂迷」的自己開心之餘,也不無感慨。

一個創作出「至尊歌曲」兼「我最喜愛的歌曲」的音樂人,依然無法穩定地藉著創作音樂而取得合理的生活報酬,只能夠在全職工作之餘抽出丁點時間寫歌,勉強維持自己對創作的熱忱!原因很簡單,一首熱播的歌又如何?樂迷不買唱片,只管免費下載,網上肆意分享,創作人根本沒法得到分毫。大家都想像香港未來以創意工業為經濟命脈之一,有沒有深思過我們的本地媒體產品是千篇一律,品味狹窄呢?曾經跟一大班年青人傾談,大家談到非法下載時,面不紅氣不喘,買正版的人被視為異物和取笑對象。朋友,我感到很難過,你知道嗎?

當大眾普遍認為免費獲得媒體產品等偷竊行為是老馮,而用真金白銀買正版CD、DVD、遊戲則是笨蕉,我們究竟將潛質優厚的創意人才迫了去哪裏呢?又,我們將來承受怎樣的惡果呢?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you are right... sorry that i download RADIOHEAD new album with 0 dollars... >.<"

Unknown said...

Chin,

Thanks! But what made me so happy is my friends really like the song....and not only because I wrote the song! Real touching!
Thanks man!

周炳

Anonymous said...

作為張敬軒的長期樂迷 (注意: 跟fans不同)
一直都有買他的碟和聽他的歌
酷愛是今年其中一首我最喜愛的歌之一,
算是由頭到尾識背的那種...
知道商台能夠打破airplay常規給他至尊歌,
亦覺得十分合理.

說到盜版問題, 我認為主要是電台plug歌制度所累, 電台一般都plug主打歌, 而hit者往往又只有歌手的一兩首, 一般大眾如非真正喜愛音樂, 實在很難要說服他買一整隻碟, 另一方面, 下載又如此猖獗, url一按即有, "快過落街買" 的方便下, 十分難怪. 我很同意的是年輕人 (其實不只年輕人) 盜版的主要問題不一定全關乎制度, 亦跟他們的道德教育方面有關, "面不紅, 耳不赤", 缺乏反思和自省的步驟, 自然不覺得 "免費" 聽歌是什麼一回事. 幸甚近年不少歌手在cd製作上都加了不少新意, 有MV有電影,有相有紀念品, 希望更多人可以花一百元來買張cd, 或許可以幫助市道復興吧!

近幾年, 香港樂壇又開始走向多元化,
好歌亦愈來愈多, 大家不用氣餒,
期待著又一個樂壇的黃金時代吧!

關於小草 said...

首先恭喜周炳先生!雖然不認識你,但肯定是走過了不少艱辛路,才到至此,真是恭喜!

提到非法下載,我也想說一點點自己的看法。

不會落街買下一隻CD{或DVD},不只是金錢的問題,也並非只知道碟中1,2首歌,而不捨買下一整隻Album。

對於我來說,最頭痛的是「沒有空間」存放。買了,入電腦後,便己變成「棄之可惜」之物品。三幾年後,儲了一定數量,更是煩惱倍增,最後還是忍痛拋棄。

從環保角度看,似乎也未夠理想。

今天不論漫畫,DVD,小說,書刊,都是租的多,雜誌也買的少。舊歌CD會到圖書館借,新歌還是會下載{非法}!或向朋友索取!

絕對支持網上消費下載,{暗地裡也一直等待ITS},可惜的是,現在網上真金百銀買下一首歌,制度似乎也未能對創作者之生活給予一定的支持。

創作工業於香港,音樂可算是比較多機會,及比較多人重視。

各位有心人,請支持著,相信我們的社會必定能對實力創作人給予應有及公平的報酬。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期待李天的創價教育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