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02, 2008

恭喜酷愛 創作何價?

張敬軒大熱作品〈酷愛〉於元旦夜舉行的「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禮」上,獲得至尊歌曲大獎兼「我最喜愛的歌曲大獎」。從公仔箱聽到這個消息後,真的興奮得難以入睡,事關我的最佳摯友周炳正是此曲的創作人。早在我們一起唸小學時,已知道他音樂天份無限,後來一起夾band,演話劇,還有中五會考那年我們開始以作曲解悶,都深信兄弟非池中物。

在超級豐盛的2007年,我們合作過幾首歌,不得不提另一位好拍檔蔡志的參與;年頭我們先為好友尹佬婚禮創作〈幸福時份〉一曲,及後二人再為阿五文化節的主題曲〈飛得起〉及動感合唱演出的〈命運舞會〉編曲,還有小弟結婚當天送給太太的〈愛你多於我自己〉呢!一直以來,我們總是合作無間,不過自己最熟悉的始終是舞台、文字和錄像,對音樂的掌握非常有限,難得是兄弟們每次都全力支持。二十年前,我們只得十歲,已經是如此惺惺相惜。

每次知道兩位兄弟的作品能夠收錄在唱片中最很感動,很期待,能夠派台熱播就更加振奮吧!今次周炳繼創作陳奕迅的〈葡萄成熟時〉後,憑〈酷愛〉一曲再次獲得注視,作為「小樂迷」的自己開心之餘,也不無感慨。

一個創作出「至尊歌曲」兼「我最喜愛的歌曲」的音樂人,依然無法穩定地藉著創作音樂而取得合理的生活報酬,只能夠在全職工作之餘抽出丁點時間寫歌,勉強維持自己對創作的熱忱!原因很簡單,一首熱播的歌又如何?樂迷不買唱片,只管免費下載,網上肆意分享,創作人根本沒法得到分毫。大家都想像香港未來以創意工業為經濟命脈之一,有沒有深思過我們的本地媒體產品是千篇一律,品味狹窄呢?曾經跟一大班年青人傾談,大家談到非法下載時,面不紅氣不喘,買正版的人被視為異物和取笑對象。朋友,我感到很難過,你知道嗎?

當大眾普遍認為免費獲得媒體產品等偷竊行為是老馮,而用真金白銀買正版CD、DVD、遊戲則是笨蕉,我們究竟將潛質優厚的創意人才迫了去哪裏呢?又,我們將來承受怎樣的惡果呢?